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在法律上有权撤回辩护。但是,撤回辩护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撤回代理。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被告人可以自请或者由其辩护人代为请辩护人,也可以改请辩护人。辩护人可以随时辞去职务,但应当向被辩护人、公诉机关和人民法院报告并经人民法院批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在庭审前可以随时提出换辩护人的申请;庭审中,如果辩护人不能参加庭审或者辞去职务,被告人可以自请辩护、改请辩护或者指定其他人代为辩护。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随时撤回辩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是否需要重新起诉,取决于撤回辩护的时间和原被告是否同意撤回。如果被告同意辩护律师的撤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新的辩护律师,法院通常不需要重新起诉。但如果被告不同意或没有找到新的辩护律师,法院可能会重新起诉。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有权指定辩护人。辩护人根据被告人的意愿,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第六十三条 在审判期间,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被告人认为不妥当的,可以要求辩护人变更或者解除聘用。第六十五条 在审判期间,辩护人申请撤回辩护的,应当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被告人和法院。法院查明撤回辩护不会影响庭审的进行,可以准许辩护人撤回辩护。但被告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更换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后决定是否准许撤回辩护。第一百条 审判长应当组织合议庭举行审判。审判长主持审判,组织合议庭讨论案件,分配审判任务,依法宣布开庭、休庭、闭庭和宣判。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 辩护人在审判过程中申请撤回辩护,应当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被告人和法院。法院查明撤回辩护不会影响庭审的进行,可以准许辩护人撤回辩护。第三百零七条 被告人同意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聘请新的辩护人。被告人不同意辩护人撤回辩护或者未聘请新的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依法指定辩护人,开庭审理案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后,被告人可以选择放弃辩护或者委托新的辩护律师。但是,如果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并且没有撤回,放弃辩护则被视为自认罪行为,法院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必须忠实履行职责,捍卫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有权放弃辩护。”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认罪认罚并且没有撤回,可以选择是否辩护。”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自首和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进行相关证据的查询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可以为自己辩护,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收费的退还问题需按照协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收取服务费用,不得接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对方违约等原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与对方协商不得解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撤回起诉或者申请和解的,应当自行承担费用,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由被告人支付辩护费用,但是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负担的除外。综上所述,如果律师在收费时已与当事人签订了书面协议,协议约定了退还规定,则律师应按照协议进行退还;如果律师在服务期间未履行协议,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完成服务目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法规定要求律师退还部分费用;如果当事人撤回起诉或者申请和解,律师已经收取的费用则不能退还;如果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费用由被告人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死刑辩护律师收费不可退还。但是,如果辩护律师存在违约行为或者未能履行好职责,被告人或者其家属可以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2.《合同法》第七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基于公共利益或者因对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辩护人不得向被告人以外的人收取费用。”总之,死刑辩护律师收费一般不可退还,但如果存在违约行为或者未能履行好职责,被告人或者其家属可以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