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宁财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儿童意外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儿童意外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来源:欧宁财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儿童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如下:1、看清理赔项目办理意外医疗理赔时,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2、看清保障范围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要看清保障范围,不要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孩子发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3、看清保额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受害人雇佣护工的,按第2种情况计算。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按残疾等级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儿童意外伤害险的范围儿童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以及意外医疗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的描述如下: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指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事故直接造成被保人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至180日内发生符合保险合同残疾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若被保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至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被保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检查,并根据鉴定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保险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意外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体残疾,但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均以较严重的残疾项目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额;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理赔是按合同规定,一般是按当地医保规定比例赔付。先计算医疗费,手术费赔付比例,有的药赔50%,有的不再医保不赔等,再按学校和保险公司订的合同规定赔付,一般1000元以下50-55%,1000-5000部分60-65%,5000-10000部分70-7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幼儿园学生意外险保险范围一般包括意外门诊、意外住院、意外身故或残疾、少儿重大疾病、疾病住院或身故等。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一样,保障范围有所不同,具体的保障范围以孩子的投保合同显示为准。上幼儿园的儿童年纪小,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意外保险不是硬性的,但是国家推荐学校给学生上保险的。避免一些意外,可以给孩子,或者孩子的父母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1种观点: 1.儿童保险儿童保险,也叫少儿保险和小孩保险,用于解决其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婚嫁等费用,以及应付孩子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的保险产品。2.购买儿童保险的必要性幼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患重大疾病的风险较大。同时,少儿生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又较差,再加上家长安全意识也不够强,所以购买儿童保险非常有必要。投保儿童保险,能够实现风险转移,保障家庭生活安定:如果子女出生不久,就为其投保一份儿童险,待他成年时,这张保单就是最佳的礼物。孩子的成长的过程中,除了家长的呵护,还有保险的保障,能帮助他们度过人生中的诸多难关。3.儿童保险的主要类型儿童保险险种有很多种,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重大疾病给付、教育基金、养老、储蓄分红保险等。最主要的有以下四种:(1)儿童健康医疗险儿童健康医疗险针对体质较弱的孩子,保费便宜,保障高,无返还。重大疾病险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过去,许多公司规定18岁以上才能购买重大疾病险,但现在16岁以下的儿童也可以购买该险种了。(2)儿童意外伤害险儿童意外伤害险具有保费便宜,保障高,无返还的特点。购买这类保险并不意味着从此可以不用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它只是在孩子发生意外事件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帮助和赔偿。(3)儿童教育储蓄险儿童教育储蓄险指向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具有定期定额缴费,存多返还多,储蓄有保障的特点。由于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教育型险种都将教育基金与儿童身故保障设计在一起,相比储蓄等单纯的投资渠道,购买教育型险种更多了一层保障功能。另外,购买保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4)儿童投资理财保险儿童投资理财保险适用于保费预算较高的家庭。保费、保额自主,随时支取,保障外有收益。这种保险,一般保险公司通常都会鼓励家长尝试购买,虽然此险种覆盖范围较全面,但父母在投保前仍要考虑实际需要,尤其是要考虑是否重复购买。4.儿童保险的投保误区(1)先小孩后大人许多父母都认为孩子柔弱,需要更多的保护,于是在保险方面也优先为孩子投保,却忽略了大人,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为孩子投保之前,大人应首先为自己投保。(2)保险期限过长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食其力了。(3)累计保额过多,保障过剩家长在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那么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这是中国为防范道德风险所作的硬性规定。(4)重视教育不管基础保障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险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第2种观点: 给孩子买保险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先大人,后小孩;2、先保障,后理财;3、投保顺序一般为:意外医疗重疾教育金养老金(投资理财);4、年保费支出为年收入的10-20%5、不一定一次购买到位。看经济条件先给家庭支柱购买,再逐步完善。二、给孩子购买保险的建议:1、保费支出不要因为初为父母的欣喜而过于盲目,原则上以自己感觉承受无压力为好。还有孩子刚出生,以后生活花费会大幅加大,应有心理准备。2、孩子,出生刚不久,意外险和一般的住院医疗险,很多保险公司不单独提供,请注意选择少儿类的医疗险和意外险,最好是主险可单独购买的。一般出生满30天,方可投保,保障到孩子17岁(也许有的更长)。首先先完善社区儿童医保,其次普通小疾病医疗根据大人的单位福利状况(是否有宝宝的跟随报销情况),来适当补充。最后,由于宝宝的活泼好动,意外伤害中的磕磕碰碰,烧伤、烫伤、猫抓狗咬的事情也在所难免;由于环境的污染,装修的污染、食品的安全问题导致未成年人的重大疾病的发病几率也越来越高,所以关于宝宝的意外医疗和少儿重大疾病要及时补充。3、给孩子尽量考虑定期类的保险,到孩子长大成人则可,孩子长大后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及经济来源,无需考虑太多。教育储备金方面:孩子未来在社会上是否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是在于成年前是否接受到良好的综合教育。所以准备好充足的定期类的高中、大学或留学储备金是当务之急。虽然保险不是储备宝宝教育金的唯一渠道,但是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强制储蓄,专款专用,其中还带有大人的保费免交功能(即给宝宝办了保险,万一有一天大人有风险,未来未交的费用不用再交,宝宝的保障依然有效,可以保证固定领取教育上学基金的,此是大人为宝宝考虑保障时的注意点。4、初为人父母,本身也是自身家庭责任的加大,应给自己更多一点的保障(比如意外险和重疾险),父母是孩子最本质的保障,所以应该先保障自己。5、保险不要求一步到位,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保险需求层次,做适当的平衡和选择,在以后的生活中,再根据自己的情况(无论是经济上的还是保险需求结构上的变化)作保险保障的补充、调整和完善。

第3种观点: 儿童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如下:1、看清理赔项目办理意外医疗理赔时,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2、看清保障范围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要看清保障范围,不要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孩子发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3、看清保额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1种观点: 不同种类的意外险,保障范围不同,所以存在有些赔,有些不赔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条款,了解保障范围。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无论是哪一种意外险都不赔。而且意外险看似简单,但理赔时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往往会让消费者觉得意外。当然,这并不是说保险公司是有意推卸赔偿责任。意外险有它的保障范围,它承保的“意外”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意外”存在不小的差距。以下的五种情况为意外险拒赔项目:1、过劳死:因身体长期超负荷运转,而非外来事件造成,故不赔。2、摔倒死亡:一般情况下,摔倒最多受伤不会死亡,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摔倒只是诱因。3、手术意外:在手术中出现状况导致意外死亡,是因为疾病,并不是意外伤害,不符合意外死亡的条件。4、高原反应:高原反应,有一定的预见性,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要素。5、其他:中暑、妊娠、高风险活动,如跳伞、潜水等。一、意外险拒赔后如何申诉拒绝理赔的原因有很多,如果确实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拒赔情形,那么就算投诉也意义不大。如果确实是应该理赔而没有理赔,可以到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二、意外险为什么会被拒赔意外险之所以会被拒赔,其实有着多方面的因素,首先,需要明白的是,我们通常认为的意外事故和保险所规定的意外事故有着一定的区别,在保险中,意外必须要同时满足四个特定因素,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如果不满足这四个因素,就会遭到拒赔。其次,意外险有多种不同的种类,具体到产品那就更多了,每一种意外险的保障范围都不相同,不在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肯定会遭到拒赔,我们投保时要知道,意外险不是万能的,它只会对其保障范围内的意外进行理赔。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事故,人们很容易认为就是属于意外,但仍旧会遭到拒赔,如孕妇发生意外事故、猝死、群体中毒等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儿童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如下:1、看清理赔项目办理意外医疗理赔时,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2、看清保障范围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要看清保障范围,不要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孩子发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3、看清保额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3种观点: 儿童意外伤害险的范围儿童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以及意外医疗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的描述如下: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指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事故直接造成被保人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至180日内发生符合保险合同残疾项目之一,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若被保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至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被保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检查,并根据鉴定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所列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保险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意外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体残疾,但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均以较严重的残疾项目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额;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以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如果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数额之和达到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终止。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儿童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如下:1、看清理赔项目办理意外医疗理赔时,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2、看清保障范围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要看清保障范围,不要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孩子发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3、看清保额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2种观点: 所谓儿童意外保险也称少儿意外保险,也叫少儿意外险。儿童意外保险是专门为儿童设计的一款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未成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者是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儿童意外保险所承包的对象是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这一类型的保险可以积极防范或者是制止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外部突发的以外事故而产生的严重性的后果或是风险。儿童意外保险一般情况下是所投保的分数的(只限一份),而且在不同的年龄阶段的儿童所投保的产品也不一样,所以家长们在投保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其条件,做到慎重选择、正确选择。

第3种观点: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儿童若不幸遭受到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次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儿童意外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儿童在遭受到意外伤害后,因此次事故造成被保险儿童终身残疾的,又符合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理赔要求的,据此保险公司应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儿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一、如何投保儿童意外险1、在保额选择上不宜过高,而且不能超出规定的保额范围,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2、建议为孩子投保保险的保费总额不要超出家庭年收入的10%,以免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质量。3、选择为孩子投保保障种类多的儿童意外险,并且所保障内容范围是孩子最常遇见的,例如烫伤、骨折等等。二、儿童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理赔是看清楚保险条款,儿童所发生的意外伤害是否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因为并不是所有购买儿童意外险的都可获得理赔,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儿童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主要以死亡和伤残为主,有的只保死亡,但这些险种可能都称为儿童意外险。因此,家长们在理赔是儿童意外险时需看清条款。2、注意在意外伤害发生后,一定要及时报案,以便顺利获得保险理赔,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并带上投保单等相关证明。险种不同,索赔时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3、在申请理赔时一定要注意履行告知义务,尤其孩子的医疗情况和受伤程度等。对于家族病史、日常生活习惯等条款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以免给理赔工作带来麻烦。

第1种观点: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儿童若不幸遭受到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次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儿童意外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儿童在遭受到意外伤害后,因此次事故造成被保险儿童终身残疾的,又符合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理赔要求的,据此保险公司应向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儿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在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保险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规定的保险金数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一、如何投保儿童意外险1、在保额选择上不宜过高,而且不能超出规定的保额范围,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2、建议为孩子投保保险的保费总额不要超出家庭年收入的10%,以免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质量。3、选择为孩子投保保障种类多的儿童意外险,并且所保障内容范围是孩子最常遇见的,例如烫伤、骨折等等。二、儿童意外险理赔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理赔是看清楚保险条款,儿童所发生的意外伤害是否是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因为并不是所有购买儿童意外险的都可获得理赔,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儿童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主要以死亡和伤残为主,有的只保死亡,但这些险种可能都称为儿童意外险。因此,家长们在理赔是儿童意外险时需看清条款。2、注意在意外伤害发生后,一定要及时报案,以便顺利获得保险理赔,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并带上投保单等相关证明。险种不同,索赔时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3、在申请理赔时一定要注意履行告知义务,尤其孩子的医疗情况和受伤程度等。对于家族病史、日常生活习惯等条款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以免给理赔工作带来麻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意外保险包括:意外险有人身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空意外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其中,意外保险保的意外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3种观点: 据调查统计显示,意外伤害已经成为我国14岁儿童的第一死因,其具有发生率高、死亡率高等特点。意外伤害被称为是少年儿童的一大杀手。另根据调查显示,每3位死亡的儿童中就有1位是意外伤害所致。城市中每6个儿童中就有1位发生过意外伤害。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最多的地点是在家中,发生率为43.2%,其次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街道和公路上。比如:溺水、中毒、动物咬伤、建筑物坍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闹致伤等,这些都是当前死亡和意外伤害的重要因素。针对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险,主要因为此类人群容易受伤害这一特性,保费通常都不贵,每年只需几十元,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额这种“以小搏大”的特点,使家长们可以通过确定的小额支出,锁定不确定的较大数额的损失风险,性价比较高,因此也成为首选产品。一、投保事项提醒父母选购儿童意外险时应注意以下3点:1、看清理赔项目办理意外医疗理赔时,并不是拿着所有药费单据找保险公司就能全额报销的,而是有选择性的报销。比如床位费、进口药品等是否报销,各家公司规定都不同。所以,家长买意外险之前要弄清哪些费用可以报,哪些费用不能报,是全额报还是按照一定比例报,以免到时候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2、看清保障范围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要看清保障范围,不要认为只要买了意外险,孩子发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例如:少年儿童不小心烫伤了,认为就可以获得理赔或获得全部保额的理赔,但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烫伤必须要达到什么程度才可以获得理赔,而理赔的多少要根据伤残的等级支付保险金。也就是说,理赔是有条件的,这一条件主要是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根据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以死亡和伤残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险种名称上却有可能都称为意外保险。这一点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应该看清条款后再决定。3、看清保额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而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少儿身故最高保额10万元。因此,在为孩子选择儿童意外保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Copyright © 2019- onf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